本院通知

物理与天文学院2021级“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办法

 

一、招生专业

 

1.  物理学(070200)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

2. 天文学(070400)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

 

二、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

2. 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在报到时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不予报到注册。

3.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或新TOEFL ≥ 90分或IELTS ≥ 6.0分或参加全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并获得学位 *

4. 申请人还需满足下述条件之一:

1)“双一流”建设高校的相关专业硕士毕业或应届生,且本科毕业于“双一流”建设高校。

2)世界大学学术排名(USNEWS, QS,THE,ARWU)前200名国外高校的相关专业和学科的硕士毕业或应届生。

3)学科行业特色高校、研究所(如:中国科学院及中国工程院所属科研院所或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相关专业和学科的硕士毕业或应届生。

4)具有突出科研成绩(如:以第一作者发表有一定影响力的原创性研究成果若干)的相关专业硕士毕业或应届生。

* 不满足英语水平要求的硕士毕业或应届生,需参加2021春季学期学校组织的“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生英语水平考试”。

 

三、申请程序

 

1. 申请人在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并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网上报名时间和纸质材料提交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至2020月12月15日

2. 学院招生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初审遴选,通过遴选的申请人将参加复试。

3. 学院组织复试,根据复试结果按排名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额满为止,报研究生院审核。

 

四、申请材料

 

考生除了完成网上报名外,还需要将下述纸质版申请材料在学院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寄送到学院,方才视作完成报名手续。

 

寄送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  上海交通大学理科楼群5号楼215室   王嘉铭收(邮编200240 联系电话021-54743250)。

请以快递形式寄送,以免遗失。

(一)《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原件

(二)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三)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新TOEFL成绩单、IELTS成绩单、全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位证书等)

(四)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

(五)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六)各类获奖证书和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复印件、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首页等。

(七)身份证复印件(复试时携带身份证原件)

(八)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和学籍认证报告(复试时携带学生证原件)

(九)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学位认证报告(复试时携带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十)满足生源学校要求的申请人,需提交两封相关专业副教授以上专家推荐信,推荐信不需要考生寄送纸质版,采用推荐信系统,由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写推荐人的信息和邮箱,系统自动发送邮件,推荐专家通过系统提交推荐意见,原则上须有申请人的硕士生导师推荐。

(十一)不满足生源学校要求的申请人,通过招生小组初审通过后,还需要再提供两份相关领域资深正教授的推荐信。

考生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