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届本科毕业生:
根据《关于继续开展评选“上海市高等学校及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工作的意见》(沪交内(学)[2006]154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继续在我系2010届本科毕业生中评选市、校、系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评选范围、评选条件和评选标准参照校评选要求(见附件)。
2、评选人数,将各评市、校、系优秀毕业生4名,共计12名。
3、申请参评的毕业生填写《物理系优秀毕业生申请表》(见附件),同成绩单、荣誉证书复印件等,于2010年4月21日下午4点前交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倪邦辉老师。
4、物理系将组成专门的评审小组对申报情况进行评议,同时,广泛听取教师和同学的意见,确定各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经公示后,报学校审议。
5、评选未尽事宜由系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1、《物理系优秀毕业生申请表》;2、《上海交通大学关于继续开展评选“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及“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0.4.18
附件 | 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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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系优秀毕业生申请表.doc | 32.5 KB |
上海交通大学关于继续开展评选“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及“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工作的实施意见.doc | 33.5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