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通知

关于申报星火杯创造发明竞赛的通知

第十六届全国“星火杯”创造发明竞赛简章
一、宗 旨:
鼓励群众性创造发明、繁荣科技事业、促进技术成果产业化;激发创新热情,发现和培养创新人才,鼓励创新实践;完善创新机制,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社会进步。
二、参赛对象:
1.凡中国发明人拥有的具有一定实用价值的发明成果,不论是否申报专利,均可报名参加本届竞赛。
2.世界各地的华人、华侨、华裔,凡符合上述第一条所列之成果,也可报名参赛。
三、征集范围:
1.新颖科技发明成果。征集成果必须为发明人所拥有;系合作的发明成果,应由第一发明人出面申报,由其他发明人签名认可。
2.有独创性和实用价值的科技发明构思。
3.已推广实施进入市场,并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新发明产品。
四、评审办法:
评审以新颖性、创造性,特别是实用性为基本标准,聘请专家按专业分小组开展初评工作,提出初评意见,然后交评委会(大评委)对一、二等奖进行评审答辩,并由全体评委投票推荐获奖名单,最后由组委会审批通过。
五、 奖励办法:
奖励设:
1.“星火杯”新发明奖:设一、二、三、四等奖。
2.“星火杯”新发明优秀产品奖:设金、银、铜奖。
对历届已经获奖的新发明在推广实施后卓有成绩的企业和企业家也将给予表彰。
所有获奖者均发给“获奖证书”,获金、银、铜奖者发给标有“星火杯”标志的奖杯。
六、 报名办法:
1. 凡参赛者均可网上下载或向下述地点索取登记表,每个项目一式三份详细填写后至报名点正式办理报名手续。(填表时请参阅所附“登记注意事项”)。
2、申报截止时间:2010年7月23日
3、联系人:顾志恒、施婉君
电话:34206898
邮件:zhhgu@sjtu.edu.cn

上海交通大学
专利管理办公室
2010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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