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二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
作品竞赛上海市选拔赛的通知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已经成功举办了十一届,已经成为各高校展示学生科研水平的重要窗口,成为社会选拔创新人才和展示科技成果的重要平台。今年,团中央将从进一步强化工作普遍性的原则出发,增强竞赛的学术性和权威性。
为做好第十二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校内选拔工作。现将本届竞赛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作品申报
1、根据全国“挑战杯”竞赛要求,本届竞赛参赛作品按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等三类申报。
2、每个院系可申报不超过3件作品,参加统一初评。
二、时间安排(暂定)
1、4月20日前,各院系明确本学院作品申报项目。按照章程规定对申报作品及作者进行资格审查,并补充相关证明材料,将作品,推荐参加市级选拔赛的作品。
2、5月10日前,各参赛团队将推荐参赛作品的《作品申报书》及正文(作品必须为打印稿)一式三份报送逸夫楼305挑战杯组委会,同时附电子版。
3、5月16日,校内复赛,并公布入围市级终审决赛的作品名单。
4、5月25日左右,举办市级培训班。
5、5月29日,各参赛团队提交修改完善后的入围市级终审决赛的作品材料,包括《作品申报书》及正文(作品必须为打印稿)一式三份,同时附电子版。
6、6月8日前,市级竞赛终审,并公布入围全国竞赛的作品名单和市级获奖作品名单。
7、6月15日前,将修改完善的作品,报送全国竞赛活动组织委员会。
三、奖项设置
本届上海市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设立高校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根据专家评审,择优推荐优秀项目参加全国“挑战杯”竞赛。获奖的同学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有关政策支持和奖励。
四、关于全国竞赛终审决赛
第十二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终审决赛将于今年下半年在大连理工大学举行。竞赛要求各高校组织大学生按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等三类课外作品申报参赛。要求各校聘请专家评选出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参加全国比赛。全国组委会将集中举行评审、培训和作品展示、成果交流等活动,推动大学生学术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组委会联系方式:
地 址:逸夫楼305室(校团委)
邮 编:200031
联 系 人:乐金伟、陈帅
联系电话:13585683977 13402066076
共青团上海交通大学物理系委员会
201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