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物理与天文学院本科教学卓越助教奖”遴选办法(试行)
助教工作是本科教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本科教学活动的成效。为了进一步激励助教(教师或研究生)爱岗敬业,上海交通大学物理与天文学院特设立本科教学卓越助教奖(以下简称“院本科教学卓越助教奖”),对工作中表现非常突出的助教予以奖励。“院本科教学卓越助教奖”每春季学期期末和秋季学期期末各评选一次(夏季学期划归当年秋季学期进行评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用个人申请、设岗教师和助教主管教师推荐、学院答辩的方式进行评选。具体评选和奖励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凡当前学期参加了物理与天文学院教务办公室认定的本科教学助教活动的教师、学生皆可报名参加“院本科教学卓越助教奖”的评选;
二、申请流程和评选办法
- 有意参加“院本科教学卓越助教奖”评选的教师或学生需填写《上海交通大学“物理与天文学院本科教学卓越助教奖”申请表》,并由设岗教师填写推荐意见;
- 物理与天文学院的本科教学活动助教分为“面上大学物理课程”、“物理实验中心课程”、“学院本科专业课程”、“专业物理实验”及“其它类型”等五个模块。学院根据当前学期各模块助教人数确定“院本科教学卓越助教奖”申报人数。各模块助教负责教师根据学院确定的申报人数,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提交申请的助教进行第一轮遴选,具体遴选办法由模块助教负责教师综合考虑设岗教师评价、上课学生对助教的评价、助教之间互评等进行决定。各模块确定推荐名单后,报送物理与天文学院教务办公室;
- 教务办公室对各模块的推荐名单通过组织答辩的方式进行第二轮遴选,并确定“院本科教学卓越助教奖”人选;
- 对获得“院本科教学卓越助教奖”的人选予以公示,并最终确定“院本科教学卓越助教奖”获奖名单。
三、奖励办法
对获得“院本科教学卓越助教奖”的助教将颁发获奖证书,同时给予一千元(人民币)的奖金奖励。
上海交通大学物理与天文学院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