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届物理与天文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工作相关信息
一、 过程管理
1、开学第一周,学生联系指导教师,完成课题任务书、开题报告的提交;
2、教学第8周提交中期报告;
3、对在毕业设计期间脱离论文工作一周以上的学生将受到系里的告诫警示,记入论文成绩甚至相关处分,脱离论文工作两周(以上)的学生将被取消论文答辩资格。
二、严把论文质量关
1、 答辩之前,学生至少提前三天在毕业设计管理网站提交论文定稿,并及时请指导教师评审,指导教师必须在学生答辩前三天完成评审。
2、 评阅教师在学生答辩前三天之内登录管理网站进行评阅。
3、 答辩小组成员可提前三天登录管理网站查阅相关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定稿。
4、 在外院(系)或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须参加学生所属院(系)组织的答辩,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由校内指导教师评审。
5、 答辩结束后,学生需按答辩小组意见修改毕业设计(论文),并按院(系)要求提交论文最终稿。(如毕业设计(论文)无修改,可不提交论文最终稿。)
6、 学生必须按照《上海交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要求撰写和装订论文,统一格式、统一封面、统一装订顺序(毕业论文交学校图书馆(闵行校区图书馆主馆E118室;徐汇校区图书馆西大楼储备书库一楼)统一装订,由图书馆提供统一封面,请提前一天将论文打印稿交至图书馆)(注:第二学科学士学位论文的装订同上)。教务处网站提供《毕业论文模版》(包括WORD中文版、英文版和latex中文版),供学生下载参考、使用。院(系)要认真审查论文的装订顺序、撰写格式(如目录、摘要、正文和参考文献等)及签名情况。
三、毕业论文答辩和成绩评定
1、 我院答辩分各研究所答辩和学院答辩两次答辩。由各研究所成立答辩小组对在本所做毕业设计的同学进行答辩,并给出答辩成绩,之后再由学院本科生教学事务委员会组织以下几类同学参加二次答辩:
a) 如果研究所答辩成绩得A或B的比例超出给定比例,按成绩次序超出比例的同学;
b) 对研究所答辩所给成绩不满意的同学;
c) 研究所答辩成绩不及格的同学。
2、 各研究所答辩应在6月7日或之前,具体时间由各研究所自定。系二次答辩时间定为6月9日上午。各研究所定好时间地点后请通告院里以便在网上提交相关信息。
3、 答辩前,答辩小组应检查学生答辩资料是否齐全(含毕业论文、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等),凡资料不全者,不允许答辩。
4、 答辩时,提问的范围除了包括课题中的有关问题外,还可以涉及考核学生掌握与课题密切相关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的研究方法以及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所付出的工作量等。
5、 指导教师、评阅教师须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进行建议,供答辩小组参考,具体成绩由答辩小组评定。
6、 毕业设计(论文)的评分按A+、A、A-、B+、B、B-、C+、C、C-、D和F方式(11级)记载。成绩评定应坚持标准,各档成绩比例要从严掌握,A-(含)以上比例不超过20%,其他档次比例根据学生答辩实际情况严格给予;
7、 各研究所答辩后请推荐一名优异学士学位论文候选学生,之后在学院层面再做评审后提交学校。
8、 对于论文成绩为B-及以下并已获得免试直升研究生的学生,将自行失去免试直升资格。
四、 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为落实《上海交通大学学生学业诚信手册》,加强学术诚信教育,端正学术风气,杜绝毕业设计(论文)可能出现的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提升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学校对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采用论文防抄袭系统(中国知网)进行查重检测。
学生可以登入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自查一次,自己评估查重报告。建议学生在提交论文定稿前进行自查并把查重报告提供给指导教师,请指导教师进行把关。